项目经理负责制流于形式,责权利主体不统一
自项目经理负责制推广以来,我国项目管理的水平有了长足发展,但仍存在一些问题,因体制等诸多原因,目前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中也未能彻底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,致使项目经理负责制也是流于形式和表面,一些项目经理处于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,导致项目现场管理并非项目经理本人的现象屡见不鲜。
联系我们
-
服务热线0512-66231936
- 邮箱:
- 地址: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邓尉北路8号